《经开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并对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先后作出指示批示,迅速部署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放过一处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6月2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川办发〔2022〕51号),6月17日,市政府出台《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绵府办函〔2022〕85 号),要求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区自2021年上半年对全区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照市政府实施方案最新工作要求,区住建局于6月20日形成提请本次主任办公会审议的《区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区实施方案》共六个部分,涉及总体要求、时间安排、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工作责任、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要环节,集中开展“百日行动”,依法依规彻查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明确时间节点,排查整治分为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5月至2022年8月31日)、重点整治阶段(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四个阶段;三是明确排查整治范围,即所有居民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房屋建筑;四是明确排查整治内容,即房屋实体安全方面、审批手续方面、整治情况方面;五是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属地党委政府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街镇属地责任;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行业部门(单位)监管责任;六是提出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压实责任,分级分类整治房屋安全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