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实现企业质效新突破实施方案》解读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实现企业质效新突破实施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做好保市场主体工作,在2021年市场主体高速增长、主体总量大幅提升的基础上,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促进企业提质增效,为经开区加快建设西部一流产业园区提供强劲动能。
二、主要依据
1.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1年12月8日—10日)精神摘选: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要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各类所有制企业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
2.《绵阳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深化“五大行动”,实现“五个新突破”: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实现企业质效新突破。坚持量质并重、提质为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巩固提升市场主体良好发展态势。
3.《2021年1—12月各县市区、园区市场主体发展情况表》
三、起草过程
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梳理了2021年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参考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的相关情况,起草了《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实现企业质效新突破实施方案》,征询了区经科局、区税务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由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朱均审阅,经兰劲书记召开专题研讨会审议,修订后形成该版本的送审稿。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保持市场主体高增长态势的同时,更多从“质”上狠下功夫,实现企业质效有新突破,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经开区加快建设西部一流产业园区提供强劲动能。
(二)目标任务。坚持量质并重、提质为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做优存量、做大增量,巩固提升市场主体良好发展态势。建立多元目标体系,从主体数量、企业效益、企业纳税、质量发展等方面,有力促进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大幅拓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日益完善。主体数量方面,到2022年底,力争各类市场主体总数达40000户、年度新增数保持全市第一方阵。其中,企业总数8000户,年度新增突破2000户,增速29.04%,企业在全市占比突破7.2%;企业效益方面,积极培育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小升规”,力争新增“四上”企业50户,总数达350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户;力争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户,总数达28户;企业纳税方面,新登记企业税务信息确认率超过60%,市场主体税收增长突破7.4%,年纳税50万元以上企业达250户;质量发展方面,实施知识产权和质量强企培育计划,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件,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65件,力争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10户,总数达67户。
备注1:2021年,以个体工商户为代表的市场主体突飞猛进,总量和增速远远超过预期。2022年,发展方向作三个调整:一是保持市场主体总量稳中有升;二是侧重引进企业,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三是重点培优企业,实现质量和效益较大幅度提升。
数据说明一:2022年市场主体壮大目标值
序号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1 |
主体总数 |
40000 |
38977 |
14518 |
2 |
企业总数 |
8000 |
6888 |
5389 |
3 |
个体总数 |
32000 |
32083 |
9121 |
4 |
新增主体 |
保持全市第一方阵 |
26203 |
3242 |
5 |
新增企业 |
2000 |
1952 |
1241 |
6 |
新增个体 |
个体总量维持 |
24251 |
2001 |
7 |
主体增速 |
不低于全市平均 |
180.49% |
25.35% |
8 |
企业增速 |
29.04% |
36.22% |
27.24% |
9 |
个体增速 |
个体总量维持 |
265.88% |
24.32% |
备注2:在2021年侧重市场主体数量、增速的基础上,调整2022年工作目标“提质为主”,从主体数量、企业效益、企业纳税、质量发展四个方面建立目标体系,从而达到“做优存量、做大增量”的目的。一是增加税收增长率等目标;二是根据国家重点发展知识产权和质量提升等政策,增加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高价值发明专利等目标数据。
数据说明二:2022年培育企业目标值1
序号 |
项目 |
2022年增量 |
2021年增量 |
1 |
个转企 |
25 |
29 |
2 |
小升规 |
50 |
85 |
3 |
股上市 |
1 |
0 |
数据说明三:2022年培育企业目标值2
序号 |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
总量 |
增量/增速 |
总量 |
增量/增速 |
||
1 |
高新技术企业 |
67 |
15 |
57 |
15 |
2 |
年纳税50万以上企业 |
250 |
7.4% |
234 |
7.4% |
数据说明四:2022年培育企业目标值3
序号 |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2020年 |
1 |
企业全市占比 |
7.2% |
7.19% |
6.35% |
2 |
全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18 |
预估17 |
14.9 |
3 |
高价值发明专利 |
65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还未下发 |
59 |
备注3: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考核细则,有关部门分类、任务划分、任务数量等基本延续2021年的考核细则。调整之处在于:一是不再将个体工商户纳入考核;二是根据2021年各部门(单位)发展企业的实际情况,调整2022年目标任务,即牵头部门承担50%、经济部门承担22%、经济辅助部门承担17.5%、非经济部门承担10.5%;同类型部门的目标任务数也略有差别。
(三)主要措施。在深化改革创新、实施全员引育、立足产业发展、发展平台经济、加大金融支持、加强梯次培育、解决企业诉求、推进质量提升行动、抓实知识产权大保护、加强竞争监管等十个方面发力,推动市场主体量质同增。每项措施指定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进一步明晰职能职责。
(四)工作要求。明确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扩大宣传力度、强化部门联动、逗硬目标考核四个方面,确保深化市场主体壮大行动全面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