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经开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绵经开委办〔2022〕64号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绵阳经开区2022年优化营商
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塘汛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松垭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工委、区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区社会事业党工委,各部门(单位)党组,区直国有企业党委(党支部),区级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委办〔2022〕41号)要求,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绵阳经开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9月起,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推进情况督查,各牵头责任单位在每月15号前将工作推进情况填入《2022年绵阳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反馈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综合办(区目标绩效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将会同区重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绩效管理,对滞后的工作实行倒扣分制考核,并严格奖惩。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苟莉,13658132530。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绵阳经开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更加活跃更有创造力的市场主体,着力打造更优质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根据《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委十一届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四川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主题,以简化社会投资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戒、提升智慧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数字化引领、协同化推进、场景化应用为突破,坚持系统观念和创新思维,强化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区营商环境整体优化,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达到四川一流、绵阳领先水平,为加快建设西部先进制造业示范区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持续增加企业投资便利
1.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多规合一、区域评估、集中评审、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有序开展。推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5个涉水事项“一表申请、并联审批”。对于新出让(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类项目,提前开展工程勘察工作。将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压缩至21个,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2.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全市通办”,在市级层面实现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材料的应用后,积极在我区推广应用。
3.持续推动商事制度改革。探索“一照多址”“一证多址”改革,为分支机构的设立、经营提供便利。在食品监管领域推行“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一次申请、并联审批。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首批选取与市民生活关联度高、发生频次高、市场准入审批环节多的食品药品、零售等行业领域先行先试,加大优化审批服务力度,探索行业综合许可制度。
4.持续深化电子证照应用。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不再要求个人和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建立健全电子证照数据质量问题异议、投诉处理机制和快速校核更新工作流程,不断提高电子证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和共享时效性。
5.有效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围绕外资企业设立、建设、生产、经营全流程,提供一站式专业化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政务服务。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领域,杜绝设置隐形门槛,进一步提升交易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持续增强创业创新活力
6.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落实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7.持续激发“双创”及成果转化动力。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孵化机构服务能力,建好国省级科技孵化器,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享受国家、省、市、区鼓励科技创新以及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的相关政策,提高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核心技术开发能力。
8.优化人才服务举措。贯彻落实《“绵州英才卡”制度实施办法》《绵阳市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十条政策措施(暂行)》,为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进一步探索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的培养模式。
(三)持续减轻企业运营负担
9.提高企业获得信贷的成功率。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定向发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做好政金企融资对接工作,线下举办金企对接活动,缓解金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损失予以补偿分担。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举办辅导培训活动,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融资。
10.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强化规范办税服务能力,提升跨区域通办水平,优化纳税人异地办税缴费体验。深化税收大数据在其他领域共享应用,推进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不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
11.优化水电气等要素供给。在政务服务大厅整合设立水电气报装综合窗口,统一水电气报装线上申报入口,实现水电气报装业务“一张表格、一个入口”办理。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接水预装服务,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压减至2个。降低水电气施工费用预付金额比例至60%以内。完善用水用气报装办事指南,包含材料类型、收费标准、容缺受理审批代办、咨询电话等信息。推动水电气报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2.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拓展行业领域,2022年实现土地整理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用好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规范化。充分应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招标投标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的新型监管机制。
13.提升贸易企业进出口便利度。持续做好“两步申报”政策解读宣传,结合“两步申报”特点,帮助企业理清改革思路、明确业务发展趋势、掌握申报方法和技巧、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全程追踪、实时查询等服务,为跨境贸易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强化部门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精准分析,为企业快速提供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完善跨境贸易问题收集解决反馈机制,发挥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和关企协调员作用,针对进出口企业需求和实际困难给予定点帮扶。
(四)持续规范公平公正监管
14.创新监管方式。研究制定我区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探索“四新经济”涉及产品质量的“沙盒监管”模式。推行市场主体包容免罚制度,在治安、交警等公安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在食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在物流、医疗、旅游、养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教育培训、互联网平台等领域,统筹实施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等多种监管方式。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等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结合风险信用评级结果,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实现一体化综合监管。
1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使用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税信+”品牌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分类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的实现和应用,合法合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各领域实施行业信用评价,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不同等级企业抽查频次。
16.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定期抽查。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综合行政执法,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坚持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7.优化劳动力市场环境。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欠薪案件查处工作。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企业提升技能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持续深入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布直播预告,缓解就业难题。
(五)持续加强企业权益保护
18.提升破产案件办理效率。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土地、房产、车辆、纳税、企业经营、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和涉税等相关信息。建立预重整规则及配套制度,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对接。针对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建立绩效考评体系。
19.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化团队,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顺利落地。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证券期货知识普及课程、举办校园证券知识竞赛、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岗位、课题研究等。
20.提高合同执行率。建设并完善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缴费等平台功能。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实行以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加强与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合作,包括与保险公司、银行、医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搭建模块化、主题化的解纷平台。
(六)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21.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四减”行动,推进区、街镇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确保政务服务“一次办”事项占比达100%、即办事项占比达60%以上,承诺提速率达90%以上。逐步实现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22.持续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制定提升优化措施,确保“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积极探索“市区联办”工作模式,梳理完善“市区联办”事项落地落实,推出更多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线下线上“一件事”办理渠道。持续深化便民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街镇、社区(村)便民服务体系,争创第二批省级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示范点。
23.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异地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逐项落实“跨省通办”“西南五省通办”“川渝通办”以及“绵碚通办”“绵衢通办”等事项清单。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帮办代办、全程预约、免费邮寄、免费复印打印、免费刻章等服务,健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局长进大厅”服务窗口功能,为群众办事兜底。落实政务服务“体察大使”制度,开展“一起来找茬”活动,解决好群众办事难题。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出“免申即享”“一码办事”和智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
24.开展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攻坚。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力度,推进数据汇集,促进数据流通。坚持科学规划、集约建设、分步实施,进一步加大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统筹力度。加大“i绵阳”APP宣传推广力度,全面整合我区各类便民服务应用系统至“i绵阳”APP相关微主页,原则上不再新建其它同类型APP、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
25.做实企业精细化服务。全面推广使用“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加强线上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健全惠企政策解读、投放、落实机制,做好政策咨询、受理、兑现工作,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专题座谈会、“服务企业活动月”等系列活动,做好企业诉求收集、办理、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融资对接、产业链查询匹配等“一站式”服务。进一步规范各级企业服务专窗设置,加强线下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切实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服务,不断提高企业认知度和认同感。
26.不断增强园区服务能力。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争取配套下放行政权力,聚焦项目建设和社会管理需要,争取目前缺失的相关工业项目建设所涉行政审批权力以及公共服务权限。围绕“园区事园区办”,突出“一件事一次办”标准,推动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开展人才招引专项行动,探索差异化、精准化人才引育用实施路径。
三、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好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作用,严格落实区领导分工负责、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反复抓,带头干、示范干,一级带着一级干,以干部认识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助推营商环境大优化、大改善。
加强协同推进。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持续强化统筹协调,各部门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改革突破、大胆创新、务实推动,确保改革推进到位、政策跟进到位、服务提升到位。更好发挥营商环境工作专班作用,各部门间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
加强宣传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我区营商环境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开拓思维,加强业务交流,提升工作质效。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宣传重点之一,深入宣传决策部署,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成为全民共识,使“礼商、重商、亲商、敬商”成为全民行动。
加强监督考核。加强营商环境动态监测,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指标水平,强化结果运用。加大督查力度,适时对重点部门和窗口部门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进一步发挥营商环境监督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营商环境的监督作用。持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大力表扬先进典型,发挥好激励机制的推动促进作用。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通报、诫勉谈话,特别是对国省营商环境评价、国务院大督查等重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附件: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附件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
序号 |
主要任务 |
区分管领导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完成进度时限 |
1 |
优化园区机构设置,按照“去行政化、趋市场化”原则,研究出台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谢文伟 |
区综合办 区党群部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2 |
加大督查力度,适时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的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持续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全区目标绩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
谢文伟 |
区综合办(区目标绩效办)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3 |
在政务新媒体、政府网站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企业群众对涉企政策的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
谢文伟 |
区综合办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4 |
大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严格落实《绵阳市关于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若干措施(试行)》《绵阳市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加强对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典型案例,对情节严重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纪违规问题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 |
陈莉萍 |
区纪检监察工委办公室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5 |
提升营商环境建设干部队伍专业化程度,固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模式,为全区营商环境提升、评价名次上升奠定人才基础。 |
谢文伟 |
区党群部 |
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6 |
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党校和相关专题培训主要内容。 |
谢文伟 |
区党群服务办公室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7 |
贯彻落实《经开区加快集聚创新人才十条政策》,为高层次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 |
谢文伟 |
区党群部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8 |
持续实施赴外招才引智活动,支持重点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
谢文伟 |
区党群部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9 |
用好“科技城人才卡”,为高层次人才在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便利服务。 |
谢文伟 |
区党群部 |
街镇、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10 |
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梳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
谢文伟 |
区党群部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单位) |
长期 |
11 |
完善破产管理人保障制度。落实市级推动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意见,围绕开立账户、解除保全、便利查询、办理涉税事项、处置分配财产、登记注销等方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为管理人更好履职创造条件。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0月底 |
12 |
拓展破产管理人查询范围。允许破产管理人通过线上注册登录等方式,经身份核验后,依法向政府部门申请查询土地、房产、车辆、纳税、企业经营、社保等涉及破产企业财产和涉税等相关信息。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0月底 |
13 |
建立破产案件财产处置联动机制,统一破产企业土地、房产、车辆等处置规则,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
何 铭 |
区法院 |
区自资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4 |
健全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对事实清楚、债权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符合破产财产可能不足以支付全部破产费用、债务人没有提供账册或账册严重不齐等条件之一的企业破产案件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5 |
明确关联企业合并破产的适用标准和审判程序。对于法人人格高度混同、区分各关联企业成员财产成本过高的关联企业,以审慎判断为前提,通过实质合并审理,确保全体债权人公平受偿。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6 |
针对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绩效建立考评体系。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7 |
在区税务局、区劳保中心、区自资中心等部门设置专办窗口或专人负责办理法院破产管理人申请的司法清算业务。 |
何 铭 |
区法院 |
区税务局、区自资中心、区劳保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8 |
完善中小投资者诉讼绿色通道,组建专业化团队,集中高效审理中小投资者案件。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9 |
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顺利落地。实现证券侵权纠纷诉调解决的线上化,并与“两个一站式”建设形成合力,保障中小投资者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易得的诉调服务。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20 |
建立预重整规则及配套制度,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有效对接。建立重整投资平台,引入金融机构为有重整价值的企业继续经营提供流动性支持。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0月底 |
21 |
推进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化办案。建设并完善微法院的网上立案、网上阅卷、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网上缴费等平台功能。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22 |
加强“两个一站式中心”建设。加强与行政部门以及社会力量的合作,包括与保险公司、银行、医院、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行业协会等合作,搭建模块化、主题化的解纷平台。推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在承载主题化的解纷平台上发挥更大作用。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1月底 |
23 |
探索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机制。鼓励法院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聘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中立评估员。对当事人提起的民商事纠纷,法院可以建议当事人选择中立评估员,协助出具评估报告,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供当事人参考。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 |
何 铭 |
区法院 |
区社发局、区自资中心、区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农业和生态局等相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0月底 |
24 |
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化解纠纷,进一步推进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平台的推广应用。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25 |
对买卖合同、金融借款合同和委托合同等商事案件,实行以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立案模式。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26 |
开展个人债务集中清理试点工作,就适用主体、职责分工、清偿程序、创新制度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27 |
支持在绵阳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证券期货知识普及课程、举办校园证券知识竞赛、提供学生实习实训岗位、课题研究等。 |
何 铭 |
区法院 |
区社发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28 |
制定并完善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执法办案制度,针对涉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经济犯罪案件执行首接负责、“三个当场”、立案期限、信息公开和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29 |
完善对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快速处置联动机制,开展商标专利巡回评审和远程评审。 |
何 铭 |
区法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30 |
整合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力量,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职工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何 铭 |
区检察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31 |
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受理涉及侵犯民营经济合法权益的刑事控告和申诉案件,及时审查办理和监督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 |
何 铭 |
区检察院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32 |
深入开展“园区提质、企业满园”行动,助推园区高质量发展。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33 |
深入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拓展行业领域,2022年推行土地整理类项目电子招投标;用好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管理系统,实现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规范化。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自资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34 |
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的应用,充分应用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信用档案,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招标投标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阶段的监管。杜绝招标投标设置隐形门槛,进一步提升交易公开性和透明度。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自资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35 |
进一步探索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统一监管新模式,实现交易服务、管理与监督职能相互分离、相互制衡。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36 |
全面使用绵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纳入、共享和使用,加强信用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力度。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37 |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行应用承诺,强化分类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的实现和应用,合法合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住建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自资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 |
长期 |
38 |
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应用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依据企业信用等级、风险程度合理确定不同等级企业抽查频次。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39 |
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劳保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40 |
推动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引领企业和行业数字化发展。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41 |
持续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和集中评审等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有序开展。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42 |
建立针对新能源项目的政策和服务。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43 |
推广无人机自动巡检,逐步实现220千伏输电线路无人机自动巡检覆盖率达到30%。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44 |
全面推行“网格化”抢修模式,减少故障停电时间和次数,推动供电可靠性稳步提升。停电计划、故障停电、抢修进度和送电安排等信息通过微信、短信、手机客户端等渠道主动推送到客户。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45 |
电力接入办理环节低压用电用户从申请到接电时间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不超过2个工作日、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不超过5个工作日,10千伏高压单电源用户从申请到接电时间不超过14个工作日(不含客户自行施工时间),10千伏高压双电源用户从申请到接电时间不超过24个工作日(不含客户自行施工时间)。电力接入市政公用设施赔偿费收费标准力争降低70%。全面落实小微企业及其他低压用户电力接入“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和高压用电“省力、省时、省钱”服务。提供多种线上办电渠道,用电报装实现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46 |
制定和落实针对限制停电措施文件。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47 |
落实《保障中小企业账款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延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48 |
用好应急转贷资金,为更多企业提供短期应急周转服务。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49 |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积极处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投诉,投诉办结率达100%,当天投诉跟进率达100%。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50 |
开展供电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电预装服务,在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开展联合踏勘,同步完成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及费用预算工作。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原则,在建设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共享铺设管沟,统一回填修复。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后即可“一键接入”。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
2022年9月底 |
51 |
建立针对5G基站项目的政策和服务。 |
陈冬梅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52 |
用好绵阳市科技和金融结合信贷融资补偿基金,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我区科技企业的信贷融资支持力度。 |
陈 林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53 |
提升孵化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国省级科技孵化器(含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为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为各类创新创业人员提供低成本、开放式、便利化的创新创业空间。抓好双创政策信息咨询,为广大创客提供优质服务。 |
陈 林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54 |
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享受国家、省、市鼓励科技创新以及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广的相关政策,提高民营企业创新活力和核心技术开发能力。 |
陈 林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55 |
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
陈 林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56 |
持续扩大“两步申报”覆盖面,结合“两步申报”的特点,帮助企业理清改革思路、明确业务发展趋势、掌握申报方法和技巧、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57 |
加快推进跨境贸易大数据深化应用,为企业提供“通关+物流”全程追踪、实时查询等服务,为跨境贸易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58 |
强化商务、税务、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利用“单一窗口”大数据精准分析,为企业快速提供关税保函、关税保证保险等金融产品,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59 |
完善跨境贸易问题收集解决反馈机制,依托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和关企协调员作用,针对进出口企业需求和实际困难给予定点帮扶。 |
戴顺贵 |
区经科局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60 |
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环节时限,将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压缩至21个,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经科局、区自资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61 |
推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排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5个涉水事项“一表申请、并联审批”,整合申报材料,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平台已审核过的材料。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农业和生态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62 |
制定并公开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等业务全程网办、全市通办的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自资中心、区税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63 |
实施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改革措施,不动产首次登记与“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事项合并,企业可一次性获得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质量监督报告、综合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电子证书。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自资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64 |
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照全覆盖。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管理审批事项中逐步推行落实证照电子化。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经科局、区自资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 |
2022年12月底 |
65 |
持续深入推进联合图审、联合验收等并联审批工作模式有序开展。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自资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66 |
推行低风险项目施工质量监督和供排水现场踏勘合并办理,实现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当日确定供排水管线接入点位。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区农业和生态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67 |
对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等实行全程在线,对符合条件的市政接入工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有关行政审批部门加强事后抽查核验力度,对虚假承诺、违反承诺等行为实行惩戒。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68 |
完善用水报装办事指南,包含流程图、办结时限、材料类型、收费标准、容缺受理审批代办、咨询电话等信息。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69 |
推动用水用气报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新建工程项目信息自动推送至供水供气企业,提前介入服务,在主体工程施工阶段完成供水供气设施建设,竣工验收后直接办理接入。将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压减至2个。降低水电气施工费用预付金额比例至60%以内。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70 |
开展供水企业在工程建设期间提前提供接水预装服务,在工程施工期间,涉及外线工程的,通过开展联合踏勘,同步完成现场勘查、方案设计及费用预算工作。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原则,在建设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共享铺设管沟,统一回填修复。企业提出开户申请后即可“一键接入”。 |
陶 刚 |
区住建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71 |
在政府采购中取消投标保证金。鼓励以保函替代供应商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少收、不收履约保证金。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72 |
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应用,推广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证供应商合法权益。重点整治政府采购领域通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73 |
建立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制度体系。明确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及相关标准,加强信用信息的共享和运用。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74 |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在政府采购总金额中的比例达到60%以上。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75 |
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与省再担保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增量降费,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给予奖补,引导担保综合费率下降。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降低平均综合融资担保费率至1.5%以下。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76 |
建立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工作机制,推行先调解后裁决、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模式,对于无法调解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处理。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77 |
争取市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加大投资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力度。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78 |
用好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的贷款损失予以补偿分担。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79 |
做好政银企融资对接工作,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80 |
支持企业上市挂牌,举办辅导培训活动3场以上;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债券融资,全年实现直接融资不少于100亿元。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81 |
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精准定向发力,加大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力度。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82 |
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计划,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83 |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金融科技手段,提高贷款效率,拓宽金融客户覆盖面。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84 |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信贷产品创新力度,增强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85 |
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86 |
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 |
何 铭 |
区财政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87 |
聚焦政策辅导、审批办理、人才服务等方面,为申请设立中外资金融机构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综合服务。 |
陈冬梅 |
区经合局 |
区党群部、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88 |
围绕外资企业设立、建设、生产、经营全流程,提供咨询、退税、物流、通关、融资、结算等一站式专业化服务,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政务服务。 |
陈冬梅 |
区经合局 |
区税务局、区产服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89 |
深入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相符的法规规章等专项清理。 |
陈冬梅 |
区经合局 |
区司法局、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90 |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关切的堵点、难点、痛点,从用地保障、财政奖补、人才激励、配套服务、政策执行等方面落实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 |
陈冬梅 |
区经合局 |
区党群部、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1 |
积极开展对外开放法律法规的培训工作,组织外商投资企业政策培训班,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更加深入地了解掌握国家、省、市外商投资促进政策,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稳定发展。 |
陈冬梅 |
区经合局 |
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2 |
探索试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一证多址”。在我区开设新分支机构时,无需重复申请流程,只需在企业总部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上新增网点地址。 |
景 刚 |
区社发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3 |
鼓励国有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探索中职与高职、高职与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的培养模式。 |
景 刚 |
区社发局 |
区财政局、区党群部、区自资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94 |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做好有关市场准入事项的衔接,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 (单位) |
长期 |
95 |
探索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6 |
探索制定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指引。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7 |
探索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建立维权协作机构。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98 |
争取上级支持,与商业银行开展战略性合作,给予我区合理的意向性授信额度,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99 |
探索“一照多址”改革。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允许在营业执照上加载新设立住所(经营场所)的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0 |
在食品监管领域推行“证照联办”。制定“证照联办”改革方案,重点在食品监管等领域推行“证照联办”,实现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1 |
试点食品药品、零售等行业领域“一业一证”改革,探索行业综合许可制度。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2 |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推动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备案、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电子证照等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共享交换。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03 |
实行转供电收费公示制度。转供电主体应准确记录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按月在经营和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报送所在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数据至少保存2年。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4 |
将抽查事项、名录库、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更新至“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时发布相关资讯,为企业提供便利性。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05 |
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快推动行政执法科技应用,率先在食品、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领域推进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监管,运用视频图像、卫星遥感、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非现场检查比例和主动发现识别违法违规线索能力。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农业和生态局、区城管执法大队、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6 |
创新实施场景化综合监管。率先在物流、医疗、旅游、养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教育培训、互联网平台等领域,以监管场景为载体,以事中监管为重点,统筹实施风险、信用、科技、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等多种监管方式,推行“一业一册”“一业一单”“一业一查”“一业一评”等4项场景化综合监管措施,即制定行业综合监管合规手册,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制定各行业统一检查单,规范检查内容和方式,减少随意检查;统筹开展联合检查,降低检查次数;结合风险信用评级结果,合理调整优化监管方式,实现一体化综合监管。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社发局、区社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07 |
研究制定本区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措施,探索“四新经济”涉及产品质量的“沙盒监管”模式。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08 |
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坚持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09 |
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机制,对涉嫌违反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提供12315热线、邮寄信函等多种举报渠道,明确投诉举报处理规则。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10 |
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行政执法等涉企服务领域应用。凡是通过电子证照可以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
戴顺贵 |
市市场 监管局 经开分局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税务局、经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1 |
推广税务信息共享数据库。推行数据信息共享共建提供数据支撑。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2 |
提升跨域通办水平。按照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清单,强化规范办税服务能力,提升跨区域通办水平,优化纳税人异地办税缴费体验。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3 |
推行企业所得税、财行税“十一税合一”申报,探索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持续压减企业年纳税次数。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4 |
深化税收大数据在其他领域共享应用,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5 |
深入推进“税信+”品牌建设,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116 |
落实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行政确认、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的税务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结合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不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117 |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政策。 |
何 铭 |
区税务局 |
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18 |
制定市场主体包容免罚政策。在治安、交警等公安行政执法领域建立包容免罚(轻罚)清单,实施审慎监管,创造宽松市场环境。 |
何 铭 |
经开区 公安分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19 |
推进“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行政执法模式,避免“一刀切”式关停企业的行为。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
何 铭 |
区司法所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宣传文化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20 |
建立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和调解员名册,并向社会公布。根据非诉讼纠纷化解类别,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等调解组织纳入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机构名册。 |
何 铭 |
区司法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21 |
建立柔性执法清单管理制度,制定免予行政处罚事项、从轻行政处罚事项、减轻行政处罚事项、从重行政处罚事项、免予行政强制事项“五张清单”。 |
何 铭 |
区司法所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22 |
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组织定期开展抽查。 |
何 铭 |
区司法所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23 |
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全市通办”。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司法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24 |
积极运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i绵阳”APP微主页功能,实现企业经营状况信息、完税信息、公共事业缴费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同步查询。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区住建局、区经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25 |
推广在不动产登记业务中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书证明的使用。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26 |
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窗缴纳。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127 |
积极落实市级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拿证”服务。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区住建局、区税务局 |
2022年12月底 |
128 |
深化“多测合一”改革。对除线性工程、特殊工程外的全部投资建设项目,推行竣工测量、房产面积实测绘、不动产地籍测绘等测绘事项合并办理,测绘结果互认,实现企业一次委托、一次测绘、一次提交。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29 |
在土地出让前,由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公用服务单位依据土地普查现状和评估评价指标,分别提出技术设计要点,由自然资源部门汇总形成清单一并发放给土地受让单位,土地受让单位根据清单开展工程方案设计。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30 |
根据产业定位、功能布局等实际情况,对环境影响评价等九项区域评估项目进行采购并组织编制,区域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均可免费共享区域评估评审结果,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告知建设单位相关建设要求。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区住建局、区农业和生态局、区社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31 |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贯彻落实省级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政策,按照“标准地”出让实施意见确定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要求,拟定实施方案,制定控制性指标体系、实施办法与操作流程。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32 |
对于新出让(即带方案出让)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类项目,建设管理部门或特定地区管委会收到土地出让前征询时,委托勘察单位提前开展建设工程勘察;或者由土地储备部门直接委托勘察单位在土地出让前完成工程勘察。勘察报告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一并提供给建设单位。 |
景 刚 |
区自资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33 |
提升营商环境专栏建设,加大对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工作动态、措施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切实提高全社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认知度;组织新闻媒体在主管部门指导下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影响全区营商环境的事例,加大对营商环境的新闻监督力度;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绵阳城市服务平台APP(“i绵阳”APP)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绵企通”“i绵阳”APP的知晓度。 |
陈莉萍 |
区宣传 文化中心 |
区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34 |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欠薪案件查处工作。 |
陈 林 |
区劳保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35 |
持续推进“共享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工作,把企业间共享用工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用好绵阳公共招聘网,定期发布共享用工信息。 |
陈 林 |
区劳保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36 |
持续深入开展直播带岗活动,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多渠道向社会发布直播预告,缓解就业难题。 |
陈 林 |
区劳保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37 |
建立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清单,深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扶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自主就业创业。 |
陈 林 |
区劳保 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38 |
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面对面”座谈会,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力争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品牌。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区法院、区社管局、区自资中心、区住建局、区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39 |
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三集中三到位”执行不够彻底、监管执法不规范等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8月底 |
140 |
运用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实现营商环境动态监测,定期汇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指标水平,强化结果运用。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1 |
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深入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四减”行动,推进区、街镇、社区(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确保政务服务“一次办”事项占比达100%、即办事项占比达60%以上,承诺提速率达90%以上。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2 |
制定提升优化措施,确保“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专项行动成果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全面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线下融合工作指南》,按照“全联、深通、好办”要求,明确“一网通办”年度任务、每月目标,优化调整评价指标,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43 |
推出更多领域“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线下线上“一件事”办理渠道。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4 |
健全异地受理机制和工作规程,逐项落实“跨省通办”“西南五省通办”“川渝通办”以及“绵碚通办”“绵衢通办”等事项清单;做好省级“省内通办”综窗改革试点。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5 |
落实政务服务“体察大使”制度,开展“一起来找茬”活动,解决好群众办事难题。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帮办代办、全程预约、免费邮寄、免费复印打印等服务,健全“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局长进大厅”服务窗口功能,为群众办事兜底。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6 |
进一步优化镇村便民服务体系,争创第二批省级镇村便民服务“三化”建设示范点。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7 |
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自助终端、人工服务窗口等渠道,便捷企业和群众依申请领取和使用电子证照。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强实体证照服务保障,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需求。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8 |
优化前置服务,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申报辅导。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建立限时办结机制并向社会公布。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49 |
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一码办事”、智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50 |
制定我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体制机制,加大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力度。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51 |
推进数据汇集,打通数据壁垒。坚持科学规划、集约建设、分步实施,进一步做好数字政府、政务信息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52 |
加大“i绵阳”APP宣传推广力度,建设“i绵阳”APP相关微主页。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53 |
全面推广使用“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健全惠企政策解读、投放、落实机制,做好政策咨询、受理、兑现以及企业诉求收集、办理、政务服务帮办代办、融资对接、产业链查询匹配等“一站式”服务。编制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完善惠企政策集中汇集、归类发布、精准推送、网上申请、快速兑现功能。探索实行普惠政策“免申即享”。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54 |
进一步规范各级企业服务专窗设置,加强线下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切实为企业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服务。全面开展“政务上门”、“服务企业活动月”系列活动,实行企业网格化服务。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55 |
进一步完善“企业服务中心”建设,配强配齐服务专班力量,扩充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制度,为企业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一站式”“全流程”服务。 |
戴顺贵 |
区政务 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56 |
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大力推广市中介服务网上“超市”,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降低企业使用中介服务成本。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长期 |
157 |
整合设立水电气报装综合窗口,统一水电气报装线上申报入口,实现水电气报装业务“一张表格、一个入口”办理。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区住建局、区经科局 |
2022年9月底 |
158 |
进一步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在子女上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领域共享。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区自资中心、经开区公安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区经科局、区社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59 |
支持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材料,强化身份核验,简化提交材料,实现在线领取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区自资中心、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经开区公安分局、区社发局、区司法所、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60 |
围绕“园区事园区办”,突出“一件事一次办”标准,推动园区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12月底 |
161 |
加大对违法违规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不按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等问题的检查和督促力度。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
162 |
梳理可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戴顺贵 |
区政务服务中心 |
有关部门(单位) |
2022年9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