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殊时段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政策解读
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减轻城市道路交通拥堵,促进绵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绵阳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绵阳市部分城区秋冬季特殊时段机动车临时限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绵阳属于典型低山浅丘地形,四周高中间低,秋冬季(11月至次年2月)少雨无风,静稳天气多,该时间段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影响更为明显。近五年来,绵阳市秋冬季间断限行天数已占秋冬季总天数近半数(47.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议在绵阳城区实施秋冬季常态化限行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市政府结合绵阳实际,制定本了《通告》。
二、出台过程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可行性论证,结合绵阳市实际,起草了《通告(征求意见稿)》。并经过了挂政府官网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相关市级部门和园区意见、公开听证、合法性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等程序,形成了本《通告》。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包含了限行区域、时间、车辆类型、规则以及法律责任和实施时间六个部分。主要规定了限行范围为绵阳市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所有道路;限行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2月10日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工作日早上7:30至晚上20:00;限行车辆为所有“川B”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并对消防、救护、环卫、运钞等特定不限行车辆进行了具体列举;限行方式为按照机动车号牌数字尾号两个一组轮换进行。另外,还规定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限行措施具体实施等事项。
四、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本《通告》发布后,每年11月10日后,市政府根据空气质量状况,经研判后,另行确定并通告限行启动具体时间。本《通告》有效期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