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为:
一、依法受理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原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有其他特殊管辖规定的案件按照特殊规定确定。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法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
三、对法院的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四、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本院的党务、群团、监察工作。
六、负责法院行政后勤保障工作,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七、开展法治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
八、其他应当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办公地址:绵阳经开区群文街2号嘉来·涪滨印象政法大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6-2300123
相关附件: